时间:2022-07-21 15:58:28
根据《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精神,现将2022年7月19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已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公示如下:
来源 | 汕头市卫健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