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18 00:00:00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事项进行明确。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市在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减轻家庭托育负担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广州市作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近年来持续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到2025年,全市将实现100%街(镇)建有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托位总量达到12万个,千人口托位数力争达到5.8个。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3岁以下要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的通知
点击上方文字可获取政策文件
然而,托育机构运营成本高企一直是制约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主要瓶颈。以广州市越秀区为例,普通托育中心的月托育费用高达3000元至5000元,而普惠托育园的费用仅为1650元/月,但仍供不应求。此次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的政策,将有效降低托育机构的运营成本,进一步推动普惠托育服务的普及。
广州市的这一政策不仅是落实国家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推进,广州市有望形成“5分钟、10分钟托育服务圈”,真正实现“家门口、单位内、社区里”的普惠托育服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