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就“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具体措施”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完善“三个体系”来实现“托得起”、“放心托”和“托得好”。第一方面,完善托育服务支持政策体系。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家庭养育成本;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全国半数以上省份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本地民生实事项目,1315个县(市、区)已经出台了托育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发放消费券等措施来降低托育服务价格,让婴幼儿家庭“托得起”。其次,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托育机构设置管理、保育照护、伤害预防、消防安全、营养喂养等标准,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订单签约服务,向托育机构提供卫生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托育服务发展,让婴幼儿家庭“放心托”。第三方面,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通过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指导并支持各地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服务设施,带动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用于激励引导一批典型地市发挥引领示范、带动辐射等作用,提升托育服务整体水平,让婴幼儿家庭“托得好”。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 庄宁(徐想 摄)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三个方面着手,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在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在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方面,总结地方经验做法,统筹0-6岁育幼服务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推进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切实提高托育服务质量方面,促进医疗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指导各地通过托育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改造、质量评估、人员培训、安全检查等措施,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守住安全健康底线。来源 | 国新网、央视新闻
2025.07.08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为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维护群众饮食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单独立法,制定出台《规定》。《规定》共27条,对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从责任分配、风险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职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强化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经营行为的管理;在确定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时,须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企业;从供餐单位订餐的,须按要求查验所订购食品。明确集中用餐单位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二是明确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同时,考虑到学校、幼儿园的特殊性,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委托承包经营的,学校、幼儿园也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规章规定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明确学校、幼儿园违反《规定》要求的,应当从重处理。三是完善各相关主体协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工作机制。规章要求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与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义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会商机制,定期交流沟通,共同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规定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各相关主体应当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并按照规定报告。《规定》原文查看、下载: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7条).pdf综合来源 |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4.03
更多
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是全国首家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组织,至今深耕十载。本协会创建于2013年7月,缘起自“十二五”规划要求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保障儿童优先发展,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目标,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在此背景下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广东婴协应运而生,从此开启专注在婴幼儿成长支持与早期综合发展全领域服务。自2019年起,广东婴协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积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服务,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职能定位
制定行业标准
推动行业自律
提升行业品质
行业研究
行业发展趋势
观察分析及发布
培训认证平台
联合高校共建
师资培训基地
行业维护
建立专家智库
维护企业利益
政企桥梁
参与行业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2013~2015
2016~2018
2019~2021
联合智库单位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广州大学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
专委会
因服务之需要而完善内部职能机构,组建十大专委会
标准化及督导评估专委会
科学育儿指导专委会
婴幼儿教师与课程发展专委会
婴幼儿运动发展专委会
婴幼儿服务法律事务专委会
数据智能服务专委会
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委会
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委会
婴幼儿早期发展专委会
特殊儿童融合教育专委会